食品安全是關系國計民生的重要問題,我國《食品安全法》對食品銷售活動提出了嚴格的要求。從事食品銷售,無論是實體店還是網絡平臺,都必須具備以下幾項基本條件,以確保食品質量和消費者健康:
- 合法的經營資質:
- 必須依法取得營業執照,經營范圍包含食品銷售。
- 若銷售特殊食品(如保健食品、嬰幼兒配方食品),需額外獲得相關許可。
- 符合衛生標準的經營場所:
- 銷售場所應保持清潔、通風,遠離污染源。
- 設施設備需定期消毒,避免交叉污染。
- 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 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確保食品來源可追溯。
- 對員工進行食品安全培訓,提高責任意識。
- 合格的食品來源與儲存:
- 從正規渠道采購食品,索取供貨方資質和產品合格證明。
- 按照食品特性分類儲存,控制溫度、濕度,防止變質。
- 標簽與宣傳合規:
- 食品標簽應真實、準確,不得虛假宣傳。
- 對于過期食品,及時下架并銷毀。
食品銷售者還應主動接受市場監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并購買食品安全責任保險以降低風險。只有全面履行這些義務,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促進食品行業健康發展。對于違法違規行為,《食品安全法》規定了嚴厲的處罰措施,包括罰款、吊銷許可證甚至刑事責任。因此,從業者務必嚴格遵守法規,共同守護“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