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泰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針對轄區內一家超市的嚴重違法行為,依法開出了一張高達20萬元的罰單。這起案件并非偶然的首次違規,而是該超市在監管部門多次責令改正后,依然我行我素、屢教不改的必然結果,其行為嚴重挑戰了食品安全的法律底線,最終受到了法律的嚴厲制裁。
事件回顧:漠視法規,屢查屢犯
據了解,泰順縣市場監管部門在日常巡查和專項檢查中,多次發現該超市在食品銷售環節存在諸多問題。這些問題主要集中在:銷售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未能嚴格執行進貨查驗記錄制度、部分散裝食品標簽標識不規范、以及經營場所的衛生條件不達標等。這些行為直接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消費者的身體健康構成了潛在威脅。
面對執法人員的指正和下達的《責令改正通知書》,該超市經營者起初承諾整改,但在后續的“回頭看”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其整改流于形式,關鍵問題依然存在,甚至出現了新的違規行為。這種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的漠視和對整改要求的敷衍,體現了經營者主體責任意識的嚴重缺失。
依法嚴懲:頂格處罰,彰顯決心
鑒于該超市違法情節嚴重,且在監管部門教育督促后仍拒不改正,其行為已構成《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所指的“情節嚴重”情形。泰順縣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法律規定,在法定處罰幅度內,作出了罰款人民幣20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這一處罰力度,充分體現了監管部門對食品安全領域違法犯罪行為“零容忍”的態度和“最嚴厲的處罰”原則。20萬元的重罰,不僅是對違法經營者的經濟懲戒,更是向全社會傳遞了一個明確信號:食品安全是不可觸碰的“高壓線”,任何危害食品安全的行為都將付出沉重代價。
深層反思:警鐘長鳴,責任如山
這起案件絕非孤例。它暴露出部分食品經營者法律意識淡薄、誠信經營理念缺失的深層次問題。將利潤置于消費者健康之上,對法律法規缺乏敬畏之心,是導致其屢教不改的根本原因。
此案也為所有食品生產經營者敲響了警鐘:
- 主體責任必須夯實:食品經營者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并全面落實進貨查驗、過程控制、不合格食品召回等管理制度,確保銷售的食品來源可溯、質量可靠。
- 敬畏之心不可缺失:必須對法律心存敬畏,對生命心存敬畏。任何僥幸心理和短期逐利行為,在日益嚴密的法律體系和監管常態下都無所遁形,最終只會導致“失道寡助”,甚至面臨法律的嚴懲和市場的淘汰。
- 監管利劍始終高懸:此案也彰顯了市場監管部門持續強化食品安全監管、守護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的堅定決心。借助“雙隨機、一公開”、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等手段,監管將更加精準、高效,對違法行為的打擊也將更加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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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關千家萬戶,是最基本的民生問題。浙江泰順這起超市被重罰20萬元的案例,是一次深刻的法治教育。它告誡所有市場參與者,守法經營是生存和發展的基石,誠信自律是贏得市場的關鍵。只有全社會共同努力,經營者自覺履行責任,監管部門嚴格執法,消費者積極監督,才能構筑起堅固的食品安全防線,讓消費者買得放心、吃得安心。